安徽省物價局關于公布廢止藥品價格有關文件的通知
時間:2015-07-15 17:10: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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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物價局:
為貫徹落實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、國家衛(wèi)生計生委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等七部門《關于印發(fā)推進藥品價格改革意見的通知》(發(fā)改價格〔2015〕904號)精神,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和我局對此前制定和調整藥品價格的文件進行了認真清理,決定公布廢止部分藥品價格文件?,F(xiàn)將有關問題通知如下:
自2015年6月1日起,《國家發(fā)展改革委公布廢止的藥品價格文件目錄》(附件1)、《安徽省物價局公布廢止的藥品價格文件目錄》(附件2)中所列文件一律廢止。目錄之外的藥品價格文件,凡不涉及麻醉藥品和第一類精神藥品價格的同時廢止。
安徽省物價局
2015年5月21日